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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大学成教学院关于教室使用与管理的暂行办法

来自:湖北大学成教网   2010-10-06    浏览115次

       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。为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,必须加强对教室的管理。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条   成教学院所有教室由教学管理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,任何部门不得将教室作为专用或改为它用。
第二条  教室行政管理归口物业管理中心、机械厂、油料所,并成立教室管理小组,将教室划分成管理区,落实到人。
第三条   教室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教室的日常管理(包括打扫清洁)。领发粉笔、板刷等教具,负责家具、电器设备的添置和维修,并协助学校保卫处搞好安全保卫工作。校物业管理中心、机械厂、油料所要配合好成教学院共同管理好教室。
第四条   教室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。对已排课的教室提前半小时开门。上、下午及晚自习后,检查门窗,按时关门。
第五条   教学管理办公室按教学计划安排上课教室。
第六条   教师应按时上、下课,不得拖堂,以免影响下一班教学。上课时,非本课堂听课的学生,不得擅自进入教室;未到下课时间,学生不得守侯在准备上课的教室门口,或者用其它方式催促教师提前下课。
第七条   爱护教室内一切设备,桌椅、讲台不得搬出室外,各种电器设备、教具不得随意拨弄、取走;严禁撬门、砸窗。不准在桌椅、门窗、墙上雕刻涂写。各单位在使用教室前如发现门窗、家俱、电器等设施损坏、丢失,应及时向教室管理小组报告,以便管理人员追查责任。
第八条   严格遵守湖北大学《课堂规则》,不许乱丢纸屑、果壳、污物。不随地吐痰;不准在教室内外张贴各种标语、通知等。
第九条   院内借用教室组织活动由各部门书面申请,经主管院长审批,到教学管理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;院外教师要求调?停课或单位借用教室承办统考等,拟书面申请联系,到教学管理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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